從高中開始混網路到現在也有十幾年的歷史,尤其是大一那年重度沉迷在網路遊戲中,流行的網戀、網公、網婆免不了都經歷過。
高三那年,透過網路認識了一位F先生,人在美國念大學,文筆翩翩、文采斐然,當年純情又愛好舞文弄墨的無知少女,隔著太平洋談起網戀。
半年後,F先生回台灣渡假,我們約好初次見面地點。不顧高三大考在即,每個假日都是約會的日子。同班手帕交們當然看過照片,委宛一點的,就說他像陳奕迅,更多的是抿嘴不講話代表著不予置評態度。由此可知,F先生真的不是什麼帥哥,甚至不能說好看,我卻不斷自圓其說,覺得不能〝以貌取人〞。
F先生極為大男人主義,他希望女朋友是小鳥依人、柔弱、好掌控、聽話的,認識我的都知道,以上沒有一點我能符合,可是就偏偏愛昏頭,覺得愛了就該為對方改變。F先生家不住海邊,但管得極寬,從衣著管到食物、從髮型管到說話用字用詞。他指定衣著要洋裝,因為這樣才是女孩子該有的樣子,於是我不能再穿我最愛的T恤+牛仔褲出門,至少是跟F一起出門時不行。